|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6-0140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6-09-09 12:02 |
| 名 称 |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公告 |
| 来 源 |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为进一步规范阿合奇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经本机关核查,以下3家娱乐场所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且上述娱乐场所经营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之规定,本机关拟依法对以下3家娱乐场所(详见附件)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并函告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自本公告期满即注销决定正式生效之日起,上述单位所持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全部失效,上述单位不得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对本公告拟注销内容有异议,请相关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异议申请,并附相关佐证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本机关将依法注销上述娱乐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自公告期满之日起生效。
如不服本注销决定,可在注销决定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地址: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908-5623123
特此公告。
附件:娱乐场所公告注销目录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