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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阿合奇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阿合奇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6-08-31 13:00 阅读

为加强和规范阿合奇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县水利局起草了《阿合奇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起草过程

一)调研阶段对全县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全面调研,掌握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的需求和期望。

二)起草阶段。在前期调研和原有办法基础上,起草《办法》初稿,重点针对原《办法》存在的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管护经费保障不够明确等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征求意见阶段。征求各乡(镇)及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等16家单位的意见建议。

四)审查修订阶段。通过县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并经阿合奇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八个部分,分别为总则、工程产权归属、管护组织机构、管护方式、管护制度和责任、管理和保护范围、管护经费筹集和使用、附则。其中,总则明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工程产权归属明确产权归属和责任主体管护组织机构规定成立用水户协会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具体要求;管护方式提出因地制宜的管护措施管护制度和责任明确管护人员的职责和考核办法;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护经费筹集和使用规定经费来源和使用方向;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四、解读主体及责任人

一)政策解读主体:阿合奇县水利局

二)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李存云阿合奇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人:阿依特马热克·图尔汗阿力阿合奇县水管站干部

联系电话0908-5621235

在线咨询渠道平台:

线下咨询窗口:阿合奇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水利局01窗口

阿合奇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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