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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关于严禁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的公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6-005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13 15:58
名        称 阿合奇县关于严禁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的公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阿合奇零距离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各位游客朋友、户外运动爱好者及各类活动组织者:

阿合奇县位于新疆西部天山南脉腹地高海拔山区,生态环境脆弱且独特,部分区域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通信信号弱、医疗救援难度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擅自进入我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我县未向公众开放、未开发、无安全保障或无公共服务设施的景区、林区、河道、水库、文物遗址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及其他未开放保护区等区域开展徒步、自驾、骑行、露营、野炊、攀岩、探险等活动。

二、所有游客应当在政府批准开放的旅游景区(点)、文物遗址保护区内进行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三、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研学机构等各类组织,严禁设计、推介、组织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线路及相关活动。对违规组织此类活动,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组织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大游客、户外活动爱好者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出行前务必全面了解目的地天气、路况、开放情况及地质灾害风险等信息,谨慎选择旅游线路和游览项目。切勿轻信网络上“网红打卡地”“野生景点”等不实宣传,坚决杜绝冒险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不把冒险当探险。

五、凡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因违规活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文物古迹损毁、公共设施损坏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发安全事故、需要救援的,救援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组织非法进入活动的旅行社、民间组织等,将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相关经营许可,并纳入行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游客朋友积极监督举报违规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行为,共同守护自身安全和我县生态环境、文物资源。监督举报电话:0908-562312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游客、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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