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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入学(园)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5-009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7-14 13:06
名        称 阿合奇县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入学(园)工作方案
文        号 〔2025〕号 主  题  词
来        源 阿合奇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促进阿合奇县招生入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新教函2025256号)及《关于持续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克教函2025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现就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202191日至20228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各幼儿园不得招收未满三周岁幼儿。

小学一年级:20198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含能接受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各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家长需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一年入学。

初中一年级:初中学校采取对口学方式,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学生全部升入初中七年级。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学前、小学、初中各阶段均采用现场报名。学前阶段小班报名数据来源于各幼儿园20255月摸排数据,小学一年级报名学生数据来源于各幼儿园大班毕业学生数据,初中七年级报名学生数据来源于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数据。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指标和普及普惠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幼儿园大班不超过3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小班不超过25人。全部实行混班教学、混合住宿。

(二)报名时间。2025821-825日。

备注:幼儿园91日开学中小学2025825日开学。

三、入学报名指引

(一)第一类:房户一致子女

1.入学对象学区内户籍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一致的人员子女

2.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入学对象必须为法定监护人的人员子女(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3.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学区内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全本

(二)第二类:房户不一致子女/本县户籍无房子女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阿合奇县,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在阿合奇县拥有房屋产权证且完成房产交付,但住房与户籍地址信息不一致时,以房屋产权地址为学区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阿合奇县(户主是法定监护人)但学区内无房屋产权证,以户籍所在地为学区入学依据(户籍迁入时间在当年731日之前迁入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学区内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三)第三类:非本县户籍购房子女

阿合奇县户籍在学区内购房并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员子女,以房屋产权地址为学区入学依据。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

(四)第四类: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随迁(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只需提供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簿及当地电子居住证即可。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张、随迁人员电子居住证

五、录取原则

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各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直至学位招满为止,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学校要学生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入学依据,根据学位数情况录取,录取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的,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派位至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转学插班

(一)不符合转学插班对象

1.城区各学段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

2.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二)符合转学插班对象

1.因学生家庭户籍、实际居住地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外县市、外地州、外省转入本县非毕业年级就读

2.已在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转入乡镇农村学校就读

3.已在乡镇农村学校就读,申请转入另一所乡镇农村学校或者城区学校就读

(三)需提供材料

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开具的有19位全国学籍号的学籍信息卡和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本县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电子居住证等材料,正式开课前向拟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转入学校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方可转入

、优抚政策规定

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援疆优秀人才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招商引资达到规模的企业家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消防人员子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各学校要给与优先安排。

八、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应入尽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招生工作职责。

(二)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依托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对残疾儿童“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辍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各学校不能层层加码,随意提高入学条件。三是依法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对其教育关爱与帮扶,坚决防止留守儿童因贫、因病学,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统筹部署招生工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招生宣传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的学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认真调查处理涉及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对招生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证件审验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县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局将通过县人民政府网、阿合奇零距离主动公开招生工作具体要求,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解释,争取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学校应依据县级招生工作方案,在718日之前详细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确招生程序和具体负责人,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九、咨询及举报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15599711122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08-7656010

附件:阿合奇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阿合奇县教育局

2025710

附件:

阿合奇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坚持就近就便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发展现状、人口分布、学校规模等综合因素,合理划分中小学、幼儿园学区,保障适龄儿童全部接受教育。

二、学区划分

(一)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

1.县同心中学:全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少年,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全部升入初中一年级

2.县团结小学:主要招收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及所在片区内的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3.县华能·托河小学:主要招收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及所在片区内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二)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1.县第一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和平路社区、健康路社区辖区内居民子女,主要为医院小区、粮食局一期、荣达小区、杏花村小区、九九高层、天河小区、同心中学家属院、政府小区、阳光小区、田园小区、玛纳斯小区、阳光绿岛小区、惠民小区、邮局小区、气象局至赛马场路段平房、锅炉房一带平房、8109台至皮羌村一带平房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2.县第二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和平路社区、健康路社区辖区、阿合奇镇吾曲村(石油公司加油站附近)内居民子女主要为交通小区、祥达小区、粮食局小区二期、万兴堂小区、保险公司小区、税务局小区、阿合奇镇吾曲村内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女。

3.县第三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恰提派出所,居住地在阿合奇县佳郎奇新城区,友谊路社区范围。托河家园(佳朗奇一期)、太湖人家(佳朗奇二期)、玛纳斯新村(佳朗奇三期)、玛纳斯新村二期(佳朗奇四期)内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4.县第四幼儿园:户籍在阿合奇县恰提派出所,居住地在阿合奇县佳朗奇新城区,友谊路社区范围,新城花园(佳朗奇五期)、玛纳斯新村(佳朗奇六期)、别墅区、文化村、麦尔开其村、易地搬迁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三)乡(镇)小学、幼儿园招生范围

1.各乡(镇)中心小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免试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各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各村级幼儿园招生范围以幼儿园所在地(户籍)为准,免试就近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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