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112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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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合奇县司法局 |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要求,阿合奇县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全县范围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代表等社会人士中选聘。本次拟选聘人员共8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品德高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
(五)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六)在阿合奇县连续居住满两年以上,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七)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阿合奇县司法局组织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进行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阿合奇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检查、执法考核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调研活动;
(四)向阿合奇县司法局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暴力执法、无证执法等明显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向阿合奇县司法局反映;
(六)办理阿合奇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七)报名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组建一支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者如实填写《阿合奇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供能够证明个人身份和相应资格的资料;现场报名地址:阿合奇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2.单位推荐。由相关单位推荐各自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单位组织被推荐人员填写《阿合奇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集中推荐。
3.定向邀请。阿合奇县司法局定向邀请一定数量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三)审核及聘任
阿合奇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等方面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任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争议的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正式聘任,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资格审查
阿合奇县司法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发放聘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阿合奇县司法局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六)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3年。届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予以解聘。聘期内阿合奇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徐联锋、闫东涛
联系电话:0908-562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