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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6-00716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5-14 13:00 发布日期 2026-05-14 12:55
文        号 阿财振〔 2026〕 3号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财政局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振〔2026〕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指标11510万元。该项指标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应根据实际支出方向明确至相应项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文件收到后及时向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的论证选择与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分配结构、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五、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帮扶资金又包含自治区帮扶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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