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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6-00174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2-05 19:17 发布日期 2025-12-05 19:11
文        号 〔〕阿财振〔2025〕4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财政局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振〔20255),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8441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2026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列“21305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功能分类科目,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支出功能科目应根据实际支出方向明确至相应项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文件收到后及时向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审核,严把项目质量,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四是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分配结构、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附件:中央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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