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6-0016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19:07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18:58 |
| 文 号 | 〔〕阿财振〔2025〕5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振〔2025〕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924万元。该项指标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21305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相应项级,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向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于每月1日前报送资金支出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收到指标后,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管理审核,做好绩效运营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四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