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272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阿水字〔20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18:55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水利局 |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克州阿合奇县佳朗奇污水处理厂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函询相关专家审查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克州阿合奇县佳朗奇污水处理厂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位于阿合奇县西南部佳朗奇新城境内,项目区距佳朗奇污水处理厂1.1k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高位蓄水池(E:78°42′91.63″,N:40°95′95.62″),事故应急蓄水池(坐标E:78°42′62.29″,N:40°95′69.87″)。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10hm2,其中永久占地15.41hm2,临时占地11.69hm2。建设内容包括:1.高位蓄水池扬水管道。2.事故应急蓄水池扬水管道。3.高位蓄水池。4.事故应急蓄水池。5.高位蓄水池放水口。6.放水管道等工程。项目占地类型为荒漠草地,土方开挖总量为41.24万m3,土方回填总量为28.26万m3,其中外借方3.50万m3,借方来源为外购,弃方16.48万m3,拉运至工程附近3km的阿合奇县昌盛综合搅拌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0月建设完成,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政府财政资金。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微度风蚀、微度水蚀,项目区属塔里木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不属于自治区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规定,本项目执行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下阶段应严格控制项目占地面积,注意扰动地表的恢复。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项目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961.66t。
(四)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范围为27.10hm2,其中永久占地15.41hm2,临时占地11.69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下阶段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弃倒;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82.33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5.37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146.86万元,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35.3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12.85万元,独立费用25.79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为4.96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3.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1.3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2.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8.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00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三)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和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须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四)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应当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办水保[2017]121号)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及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验收材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自主验收的核查。
附件:关于克州阿合奇县佳朗奇污水处理厂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