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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6-00113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合奇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6-01-19 01:23 发布日期 2026-01-22 12:06
文        号 〔 〕 号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司法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a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合奇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阿合奇县佳朗奇新城友谊路102综合办公楼三楼东侧,邮编:843500,电话:0991-562137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自治区、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持续完善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机制、丰富公开渠道,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化水平,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服务的提质增效,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5年度,阿合奇县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内容涉及领导成员介绍、政策文件法规、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告知承诺制清单等多个栏目。开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题专栏,司法局及相关执法单位通过专题专栏累计公开行政检查等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与答复流程,着力提升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与服务质量,旨在精准回应当事人的合法信息需求。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我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与责任意识,在丰富公开内容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推动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全面执行“三审三校”及“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制度,切实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定期组织开展网站内容巡查与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并纠正错敏信息及潜在的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我局建立健全分级审核发布机制,明确所有公开信息须经编辑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批程序,层层把关,以健全的监督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质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其他
结果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供给与公众需求契合度有待提升,部分公开内容与实际关注点存在一定偏差二是司法行政工作宣传渠道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尚需加强,信息传播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优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聚焦公众关切领域,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互动回应,采用图文解读、案例说明等多元化形式,增强政策传达效果。三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在维护政府网站权威性的基础上,探索新媒体平台应用,提高信息触达率。四是完善信息内容建设机制,严把质量审核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可靠,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司法局

2026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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