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年报 > 2025年
  3. > 正文

阿合奇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6-00090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合奇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26-01-19 07:21 发布日期 2026-01-20 18:09
文        号 〔 〕 号
发文单位 阿合奇镇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阿合奇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内容涵盖2025年度期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ah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阿合奇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我镇紧密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广度。全年通过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各乡镇公开”专栏等平台,累计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3条。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主要包括:

一是民生保障与乡村振兴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二是财政资金与公共资源按规定公开镇级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实施情况。三是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动态发布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及应急预案等信息,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40余次,开展应急演练30余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政策传达与解读发布并解读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惠民政策文件,组织政策宣讲活动60余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确保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着力提升信息质量。

一是严格审核发布流程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规范文件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文件库,确保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信息产生、审核、公开到存档,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归档完整、便于查询。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积极依托和利用县级统一平台,持续优化基层政务公开载体。

一是强化主流平台建设将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维护“阿合奇镇”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二是拓展线下公开阵地在完善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等传统阵地基础上,有效整合利用“议事小院”、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将政策宣讲、信息公示、意见征集功能融入其中,打造贴近群众的“一站式”信息公开与服务点。三是探索便民化公开方式针对辖区内老年群体及农牧民需求,在开展线下宣传时注重采用通俗语言、图文结合、广播通知等更接地气的方式传递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

我镇致力于构建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二是强化考核评估参照县级考核标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年度考核范围,以考评促落实、促提升。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畅通“12380”等干部监督举报渠道等群众意见反馈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年办理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反映的咨询、建议52件,均按时反馈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镇干部参加县级及以上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开展镇级业务培训与交流4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其他
结果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镇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聚焦群众核心关切不够。当下公开内容多停留在“笼统概括”层面,缺乏具体明细、关键节点数据和全过程进展说明,部分信息存在“碎片化”“模糊化”现象,群众难以快速获取有效信息。二是平台互动功能运用不足对政府网站留言、在线咨询等互动栏目的关注和响应速度有时不够及时,与群众实时互动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村(社区)级公开标准化水平不均衡各村(社区)在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及呈现形式上存在差异,基层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2026年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在新的一年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精准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需要建立“群众关切清单”机制,通过村级走访、民意征集、12345热线梳理等方式,精准锁定农村“三资”管理、惠民资金发放等群众重点关注领域,明确公开核心要素。

二是优化平台服务,畅通互动渠道。建立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群众留言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定期分析群众咨询和诉求热点,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标准公开。制定并推行阿合奇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和交叉检查,推动各村(社区)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的统一规范,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镇人民政府

20261月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