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2024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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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2024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服务于财政管理改革大局,助力推动实现“业财融合”,现就开展好阿合奇县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2024年阿合奇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闭环体系建设,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以零基预算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推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深化阿合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具体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1.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控制作用。全面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各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申请新增项目支出、资金总需求增幅超过原定金额50%的延续性项目、到期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以及年中申请追加新增重大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时,必须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撰写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未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或评估报告审核结果为“不支持”的,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2.严格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单位申请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和年中追加项目),按照《自治州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指引》、《自治州预算绩效共性项目指标体系》规定,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不安排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原则上不得调整。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如遇项目预算调整或外部条件发生巨大变化、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情况,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部门单位可在监控节点,按程序报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3.加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力度。以 2024年5月、8月底为节点,由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监控,在监控节点次月10日前将监控结果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监控业务规则,建立完整工作台账,对监控结果不佳的项目,认真督促部门单位整改到位。对连续两次绩效监控审核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得评为“优”、“良”档次。
4.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4年3月底前,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单位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报财政部门。2024年4月底前,各部门单位选择不低于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总额20%的项目(优先选择以前年度未实施部门评价的重点项目及一次性项目),组织实施部门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完成部门单位所有绩效自评表、评价报告的审核,形成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打分表,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5.提升重点绩效评价效力。2024年7月底前,财政部门优先选择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投资规模大的重点项目不少于10个,通过第三方机构独立实施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6.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通知》,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落实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项目预算安排中,对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差”的项目,按比例扣减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7.全面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各部门单位以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按照承担职责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设置 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财政部门审核。2024年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单位对2023年度整体情况实施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审核。以2024年6月底为节点,各部门单位对整体支出进行绩效监控,形成监控表,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8.全面实施“四本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社保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设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实施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构成管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