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11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22:42 | 发布日期 | 2024-01-20 12:05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统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全面总结阿合奇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阿合奇县统计局联系(地址:阿合奇县公共服务中心四楼,邮编:843500,电话:0908-56211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阿合奇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2条,其中:文件及批复类信息5条,经济数据及公报类信息14条,其他通知公告类信息3条。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完善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把落实政务公开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发挥好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全力配合县政府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等网站建设工作,对执行法规条例、统计公报、月度经济数据、经济运行、行政执法等栏目积极上传相关信息,丰富充实栏目内容,并及时更新本单位各个栏目信息,切实回应各类社会关切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度我局持续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力度,力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责任分工。加强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根据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具体科室和相关责任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逐项核查落实工作任务,狠抓任务落实,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生问题的科室个人严肃处理。2023年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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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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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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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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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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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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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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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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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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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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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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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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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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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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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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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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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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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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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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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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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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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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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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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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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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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 其他 结果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计 |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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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动态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由于统计业务中心工作较多,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情况;二是政府部门需要统计数据时对政务网站了解不多,我局在数据公开后宣传不够,导致部门还是线下申请提供数据较多;三是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宣传力度不够,还存在群众对于公开法律法规知晓度低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接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尤其是主要经济指标和依申请公开数据,必须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二是在政府部门对接工作时,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告知查询主要经济数据的途径,拓宽数据提供的渠道,避免信息出现堵塞;三是及时更新跟进最新的统计法律法规,与自治区、自治州统计局积极联系了解最新统计相关政策,及时更新有关板块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合奇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