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合奇县玉山古西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工程安全生产问题的通报
| 来源 | 阿合奇县水利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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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管理人员履行不到位
监督检查期间,由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总负责人(殷博,证书编号:湘1542019202000691)、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海波,证书编号:晥1342018201903328)、安全管理人员(凌通,岗培证书编号:SGL202223402688)、喀什宏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靖,证书编号:2310011815)在项目现场管理中未全面履行管理义务,且未履行岗位职责,导致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二、工程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经检查,一是闸墩、鱼道出口、右岸引水闸闸室脚手架搭设、支护不规范,部分脚手架悬空、未放置垫层支护;二是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三是交通桥施工防护不到位,高空作业防坠安全网吊挂不规范,零件(短钢筋、钢管、木条)散落在高台,易掉落对下方施工人员有砸伤风险;四是枢纽上游左右岸护坡基槽水深未做安全防护;五是警示标牌设置不足,危险源辨识牌未按规范设立;六是现场用电随意拉设,二、三级配电柜无维护、无防雨防尘、无人员责任牌、无线路图;七是隐患整改闭环机制不完善,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彻底仍然施工等安全隐患问题,严重威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望各参建单位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其他各相关单位应汲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三、整改要求
我单位于6月2日对该项目下发书面停工整改通知,请施工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于2026年6月10日前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安全符合相关标准。于2026年6月10日上午11:00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含印证资料)报送至我单位。
现对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负责人殷博、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汪海波,安全管理人员凌通、喀什宏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王靖以上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施工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措施未落实到位问题予以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汪海波、安全管理人员凌通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违约处罚,各参建单位要从施工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履行本职职责,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我单位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