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6-0158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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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娱乐许可证 |
| 来 源 |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为进一步规范阿合奇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经本机关核查,阿合奇县芭娜娜酒吧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向我局提交《娱乐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二)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被许可人申请注销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对阿合奇县芭娜娜酒吧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函告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场所名称:阿合奇县芭娜娜酒吧
许可证号:653023160012
经营场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乡村农贸综合市场物流库W-10
主要负责人:热依拉·吐尔洪
自2026年9月17日娱乐经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上述单位所持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全部失效,该单位不得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如不服本注销决定,可在注销决定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地址: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908-562312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