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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5-015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10-16 17:09
名        称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序号14.医疗废物处置存在漏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抽查自治州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发现阿图什市利康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转运周期约为40天,处置单位转运工作严重超时限,且该公司5辆医废转运车没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克州人民医院将0.25吨废活性炭、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将5吨废水污泥委托给没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未在自治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上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乌恰县康苏镇卫生院、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卫生院20241月以来,未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阿图什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污水处理站未建设恶臭治理设施,沉淀池内污泥多年未清理。

二、整改时限

20259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目标

完善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明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哈拉奇乡卫生院及时对接利康公司重新签订2024年的转运合同。全面排查县域9家公立医疗机构4家私人医疗机构医疗垃圾转运协议时间,建立协议到期时间台账,于协议到期前1个月督促及时续签协议。

二是由阿合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合奇县卫生监督所)按照每季度一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督促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管理医疗暂存间并及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是针对此次督察反馈问题组织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查清隐患漏洞,逐一补齐短板弱项。同时,投入资金20.1万元与专业机构签订医共体清理污泥转运协议,加强医院污水处理站治理。

五、完成情况

措施1完成情况:哈拉奇乡卫生院已经签订2024年的医疗垃圾转运协议,经过调查13家医疗机构均签订了2024年、2025年医疗垃圾转运协议。

措施2完成情况:加大了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所按照季度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措施3完成情况:投入20.1万元与第三方新疆鑫盛茂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医共体污泥三年转运协议,并加大污水厂的检测,所有数据达到目标数据。

公示时间:20251016日至1029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8-5621523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8-56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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