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 |
|
| 2026年阿合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 填制单位: 填报日期: 2026年2月12 日 |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到人到户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是否公开(是/否) |
意见建议 |
|
| 政策文件(仅供参考) |
文号(仅供参考)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 1 |
人社局 |
(26079)创业补贴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
新财社[2018]241号 |
自治区 |
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在自治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宝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创业实体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傿或个体工商户处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创业实体只能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
|
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一下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 |
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一下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 |
由村报送材料---各乡(镇)场复核----报人社局审核---由乡村振兴局复审---财政局复核----一卡通发放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0908--5622982 |
是 |
说明:根据文件要求,一次性创业补助执行一卡通发放 |
|
| 2 |
人社局 |
(26080)公益性岗位补贴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新人社发[2020]8号) |
自治区 |
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应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
|
1.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农村户籍)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户。2.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不得与“护边员、生态护林员”等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叠。3.已经商办企业(开商店)、企业入股分红(公司、合作社入股)等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员不得选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4一级、二级重度残疾等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员不得选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5.在校就读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不得选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
1.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农村户籍)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
由乡镇报送材料---各乡(镇)场复核----报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复核------一卡能发放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0908-5622982 |
否 |
说明:根据文件要求,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一卡通发放 |
|
| 3 |
人社局 |
(26082)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贴 |
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
新农帮扶函[2024]611号 |
自治区 |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连续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
|
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连续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经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跨省外出务工就业人员从中央衔接资金中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疆内跨地州市(兵团)外出务工就业人员从自治区衔接资金中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
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连续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经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跨省外出务工就业人员从中央衔接资金中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疆内跨地州市(兵团)外出务工就业人员从自治区衔接资金中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
由村报送材料---各乡(镇)场复核----报人社局审核---由乡村振兴局复审---财政局拨付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0908--5622982 |
是 |
说明:根据文件要求,一次性交通补助执行一卡通发放 |
|
| 4 |
人社局 |
(2608501)社会保险补贴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
新人社规[2020]1号 |
自治区 |
1.到各类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2.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3.实现自主创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持续经营状态的自主创业人员4从事并申报灵活就业且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人员。 |
|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业人员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业人员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
个人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 高校毕业生------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核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且(市、区)人社部门审批----集中公示-----县市区财政部门复核------拨付补贴到宴请者本银行账户 |
按季度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0908--5622982 |
是 |
说明:根据文件要求,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执行一卡通发放 |
|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及文号仅供参考,填写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涉密或敏感项目进行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