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6-0142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6-09-16 16:25 |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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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阿合奇县不动产登公字〔2026〕6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来 源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
艾山阿曼·阿不力孜、阿丽木布比·马提因保管不善,将阿合奇县城南大街二区杏花村住宅小区11号楼4单元2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号:阿房权证阿合奇县子第2010-010866号,编号00002213)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艾山阿曼·阿不力孜、阿丽木布比·马提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