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06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19:03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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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应急预案 |
来 源 |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
预案目录
1总则
1.1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工作职责
3预警发布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2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5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4.8新闻发布
5信息报告
6应急保障和演练
阿合奇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为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新疆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7)《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8)《新疆维吾尔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
(9)《旅行社管理条例》
(10)《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火灾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旅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4)突发火灾事故特指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涉旅企业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火灾事故。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由阿合奇县文旅局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依据分片包干的规定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向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领导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工作职责
(1)阿合奇县文旅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以及涉及阿合奇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有权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自治州文化旅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所属地区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县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阿合奇县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告机制。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上报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分级响应
(1)当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时,自治区文旅厅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阿合奇县文旅局启动应急预案并参与和配合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当发生重大(Ⅱ级)突发事件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自治州文旅局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阿合奇县文旅局启动应急预案并参与和配合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参与和配合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当发生较大(Ⅲ级)以下突发事件由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启动相应的旅游应急预案,阿合奇县文旅局启动应急预案,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当发生一般(Ⅳ级)以下突发事件由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启动相应的旅游应急预案,阿合奇县文旅局启动应急预案,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4.2.2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立即向阿合奇县文旅局报告,文旅局立即上报县疫情指挥部,在疫情指挥部的统筹下,与卫健委、疾控中心、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2)阿合奇县文旅局要积极主动配合疫情指挥部、卫健委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文旅局立即对涉及景区实施闭环管理,暂停营业,同时向州文旅局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健委正式确认为传染病病例后,阿合奇县文旅局要积极配合卫健委做好相关的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
(4)疫情期间及结束后,要做好涉事旅游团队的安抚和善后相关事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阿合奇县发生重大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阿合奇县人民医院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阿合奇县文旅局报告。
(2)阿合奇县文旅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阿合奇县文旅局在向州文旅局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及时协调相关地区的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当发生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州文旅局,由自治州文旅局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旅游者所在地区相关急救组织或有关地区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阿合奇县文旅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涉旅企业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无论何时、何地、一旦发现火情,现场人员都有责任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将火情情况迅速上报阿合奇县文旅局。阿合奇县文旅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现场疏散工作及提供救援。同时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州文旅局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要经自治州文旅局或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政府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信息报告
5.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阿合奇县文旅局报告。
5.2阿合奇县文旅局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州文旅局报告。
5.3对于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阿合奇县文旅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会同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和演练
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提高对火灾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保持信息畅通。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