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9-2018-0000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11:37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退出 标准 程序 |
来 源 |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 |
1、贫困户脱贫标准与程序
脱贫刚性标准(贫困人口脱贫必须达到的标准):一是脱贫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二是脱贫户吃饭有保障;三是脱贫户穿衣有保障;四是脱贫户安全住房有保障;五是脱贫户家庭无适龄儿童辍学;六是脱贫户家庭医疗有保障。
脱贫参考标准(贫困人口脱贫附加标准):一是脱贫户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是否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二是贫困劳动力是否参加各类培训;三是脱贫户安全饮水是否有保障;四是脱贫户用电是否有保障。
脱贫程序:脱贫户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逐户核实→村委会公示→乡镇复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批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告→脱贫户系统标注。
2、贫困村退出标准与程序
退出刚性标准:一是退出村贫困发生率<3%;二是退出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退出村有一项支撑稳定增收产业;四是退出村有办公议事场所和健全的领导班子;五是退出村通四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8%,行路难问题得到解决;六是退出村建有与常规电网连接或有独立供电系统能保障生产生活用电的设施,贫困户都能用上电;七是退出村有与农牧业生产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农牧业生产用水有保障,人畜用水困难得到解决,贫困户都能用上安全饮用水。
参考标准:一是退出村村委会所在地有科技文化室;二是退出村村委会所在地有医疗卫生服务,贫困户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是退出村有便于群众休闲娱乐的活动场地;四是退出村贫困户家庭成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五是退出村贫困户家庭中16岁以上成员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实现“三通七有”:通硬化路、通通讯网络、通动力电,有基层党组织阵地、有集体收入、有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有文化活动室、有便民服务中心、有卫生室、有惠民超市。
退出程序: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审核→乡镇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实公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总呈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逐级报地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退出村系统标注。
3、贫困乡退出标准
贫困乡实现“五个有”:有中心小学、有标准卫生院、有计生服务站、有便民服务中心、有综治工作中心。
4、贫困县摘帽标准与程序
摘帽刚性标准:一是贫困发生率<3%;二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三是全县贫困村全部退出;四是全县脱贫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五是全县所有贫困村都有文化室;六是全县所有贫困村都有卫生室;七是全县所有贫困村都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九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
摘帽参考标准:一是全县通水的贫困村数占贫困村总数比率≥95%;二是全县通路的贫困村占贫困村总数比率≥98%;三是全县通电的贫困村占全县贫困村总数比率≥95%;四是安全饮水有保障贫困户占全县贫困户比率≥95%。
摘帽程序:退出县自查自验→退出县向地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地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地州向自治区申请核定→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及第三方评估→自治区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国家开展第三方评估及公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