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10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09:58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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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2025年阿合奇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来 源 |
附件2 | ||||||||||||||||
2025年阿合奇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填制单位: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到人到户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是否公开(是/否) | 意见建议 | ||||
政策文件(仅供参考) | 文号(仅供参考)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1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生态护林员补助 | 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阿财建【2024】55号 | 中央 | 受聘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的脱贫人口 | 10000元/人·年 | 1.村民委员会张贴选聘公告。 2.脱贫人口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3.乡镇人民政府(林草工作机构)审核,并向村民委员会反馈审核结果。 4.村民委员会公示拟聘用名单。 5.公示期满,县级林草、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后,乡镇人民 政府或委托村民委员会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 6.生态护林员按照管护劳务协议要求完成林草资源管护任务,由 乡镇林草机构负责考勤,并按月向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提交考勤 表。 7.按照《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 程》通过代发金融机构以“一卡通”方式发放补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1599 | 是 | ||||
2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 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阿财建【2024】62号 | 中央 |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户 | 100元/亩 | 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认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 草县级验收结果,确定延长补助面积和对象。 2.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巩固成果验收。 3.验收合格后,按照《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发放操作规程》通过代发金融机构以“一卡通”方式发放补助 (退耕户对不合格地块进行补植补造,达到合格标准后按程序发 放补助资金)。 |
每批次 | 每年12月20日前 | 0908-5621599 | 是 | ||||
3 |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 | 前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 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阿财建【2024】62号 | 中央 | 实施前一轮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户 | 18元/亩 | 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认的前一轮退耕还林还 草县级验收结果,确定延长补助面积和对象。 2.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巩固成果验收。 3.验收合格后,按照《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发放操作规程》通过代发金融机构以“一卡通”方式发放补助 (退耕户对不合格地块进行补植补造,达到合格标准后按程序发 放补助资金)。 |
每批次 | 每年12月20日前 | 0908-5621599 | 是 |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及文号仅供参考,填写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涉密或敏感项目进行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