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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阿农(农机)简罚[2025]6号\阿农(农机)简罚[2025]7号)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5-0108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01 17:34
名        称 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阿农(农机)简罚[2025]6号\阿农(农机)简罚[2025]7号)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来        源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案件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立案时间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金额(元) 案件领域 备注(结案时间)
9 阿农(农机)简罚[2025]6号 亚库甫·吐尼亚孜无证驾驶联合收割机案 亚库甫·吐尼亚孜 2025.7.16 未取得拖拉机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2025.7.16 200元 农机 2025.7.18
10 阿农(农机)简罚[2025]7号 达依木·麦麦提无证驾驶、未检验联合收割机案 达依木·麦麦提 2025.7.23 未取得拖拉机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2025.7.23 200元 农机 2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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