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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阿合奇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6-0028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6-02-27 19:15
名        称 2026年阿合奇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阿合奇县水利局

阿合奇县水利局为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目标,统筹推进日常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特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为有效保障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保障。

一、计划总则

(一)制定依据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要求及涉企减负相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排查企业涉水违法违规隐患,集中解决取用水、水土保持、涉河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执法+服务”理念,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水生态安全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涉企检查规范,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一)取用水管理专项检查

1.取水许可合规性:检查企业是否取得取水许可证(含建设期临时取水),是否存在无证取水、超批复范围取水、批用不符等行为;取水许可变更、延续手续是否齐全。

2.用水计量与监测:核查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及校验情况,是否存在计量设施不运行、数据失真等问题;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水资源管理平台。

3.用水计划与缴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用水计划,是否存在超计划、超定额取水行为;水资源税(费)缴纳是否及时足额,取水台账与结算票据、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二)水土保持专项检查

1.方案编报与审批: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是否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方案变更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是否擅自开工建设。

2.防治措施落实:核查水土保持设计执行情况,边坡防护、截排水、植被恢复等防治措施是否到位;排土场、弃渣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3.监理与监测:检查是否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监理记录、监测报告是否规范完整,是否按要求报送相关成果。

4.费用缴纳与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后,水土保持设施是否依法完成验收并备案,验收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涉河建设与河道管理专项检查

1.涉河项目审批:检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桥梁、跨河管道等)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河活动(采砂、取土、弃置砂石、爆破钻探等)是否依法取得批准手续。

2.防洪影响评价: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的项目,核查评价报告编制与报批情况,防洪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批复要求,是否完成验收并正常运行。

3.河道生态保护:检查是否存在向河道内非法排污、弃土弃渣、侵占河道、破坏岸线等行为;河道采砂是否严格遵守采砂规划、许可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超时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检查方式

1.分类分级检查: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型、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重点用水单位、高风险生产建设项目实行重点检查,对合规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

2.线上线下结合:依托水资源管理平台、在线监测系统等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数据比对、远程核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对线上排查发现的疑点及重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3.跨部门联合检查:主动对接林草、农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检查、综合会诊”,避免重复检查。

(二)检查频次

1.常规检查:对一般涉企单位,取用水管理、水土保持、涉河建设等常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用水单位、高风险企业每年检查3-4次。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及监管需要,适时开展河道采砂、节水专项整治等临时性专项检查,检查频次结合整治工作要求确定。

3.跟踪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直至问题完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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