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6-012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16:46 |
| 名 称 |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 来 源 | 阿合奇零距离 | ||
为深化公安交管领域作风整治,提升窗口服务质效,规范车驾管、违法处理、车辆查验、驾驶人考试等业务办理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交管非法中介、违规代办、诈骗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即日起,阿合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及关联场所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个人主动参与买分、卖分,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组织、拉拢、介绍他人从事买卖驾驶证分值交易;通过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线下揽客等方式,发布“代消分”“高价收分”“代处理违章”等招揽信息,从中牟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期间,组织、协助考生作弊;使用无线耳机、手机等设备传输试题答案;勾结内部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考试流程、篡改考试成绩、违规放行不合格考生等违法犯罪行为。
以驾考“包过”“免学免考取证”“内部渠道加急办证”等虚假承诺招揽学员;虚构考试指标、特殊照顾资格,违规收取包过费、打点费;以代办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名义骗取群众财物行为。
在我县车管所办事大厅、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检测机构、驾驶人考场及周边区域存在下列行为:
1.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收费,对不合格车辆出具合格证明,擅自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
2.以“内部选号”“检车包过”“插队加急”“消分免罚”等虚假承诺欺诈群众、骗取钱财;
3.虚构民警身份、内部人脉,夸大业务办理难度,误导、恐吓牧区群众借机牟利;
4.在窗口周边围堵纠缠办事群众、张贴散发虚假小广告、造谣滋事,扰乱正常办公秩序;
5.非法收集、泄露、贩卖车主、驾驶人个人信息,组织替检、替考、违规审验等活动;
6.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及国家机关公文证件。
交管民辅警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吃拿卡要、违规办理业务;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破坏交管办事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广大群众可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请尽可能写明涉事人员、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经过,一并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音视频、广告单据等证据,便于核查处置。
工作日专线:18129086889
24小时报警电话:110
邮寄地址:阿合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邮政编码:843500
举报地点:阿合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一)如实举报,严禁诬告
举报人应当保证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虚假举报,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保密,全力护航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家属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从严查处。
(三)快查快处,从严整治
对群众提交的线索统一登记建档、专人核查、快查快处;一经查实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及时追赃挽损,并适时公开通报,形成长效震慑。
欢迎全县各族群众、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踊跃举报,携手整治交管领域乱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便民高效的交管服务环境。
特此通告。
阿合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