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153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11:25 | 发布日期 | 2025-10-22 11:25 |
| 文 号 | 〔〕阿人社发〔2025〕59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聘用张晓卫等17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通知》(克人社发〔2025〕45号)文件要求,同意聘用宋永生等44名同志到相应事业单位,为自治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研究生服务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本科毕业生服务期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准调动。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并于报到之日起执行。
关于聘用宋永生等44名同志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花名册
阿合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