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1725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13:21 |
| 名 称 |
|
||
| 文 号 | 〔2025〕号 | 主 题 词 | 8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生活费补贴 |
| 来 源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
8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生活费补贴
一、政策依据
关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31号)
二、服务对象
持有阿合奇县城乡常住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政策标准
1.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含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75元;
2.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含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
3.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80元。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
1.线上申请。在移动端“新疆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微信小程序办理。
2.线下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或“一卡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
3.委托申请。因身体原因、迁居外地等情形无法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可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提高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
4.集中申请。在集中供养机构的高龄老年人,由集中供养机构委托专人在机构所在县地县民政局集中统一办理。
(二)受理及审批
1.村(居)民委员会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情况核实,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通过自治区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信息管理和发放系统或“高龄小程序”完成线上初核。
2.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初核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高龄补贴系统”或“高龄小程序”完成线上审核。
3.县民政局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审核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高龄津贴系统”或“高龄小程序”提出审批意见,办结审批流程。
村(居)民委员会完成线上初核后,与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同步进行公示,三榜同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津贴发放
户籍老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高龄补贴,受理审结后次月起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高龄补贴。
六、办理时间资金发放
每一个月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特困人员。
联系方式:56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