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26-2021-0000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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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 推广 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 各类 保障 审核 权限 乡镇 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
来 源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低生活低保(特困供养)及民政各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提高识别精度,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有序推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21〕65号)文件要求,为有序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及民政各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及民政各类保障对象的准确度和审批时效,维护城乡低保的公正性,实现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权责相对统一,使得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效率提高,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让低保制度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切实兜住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为上阿合奇镇、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奇乡、苏木塔什乡、库兰萨日克乡、萨帕巴依乡、国营马场、良种场。
三、下放清单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80周岁高龄津贴审核确认权限。
四、下放时间
从2021年8月1日起。
五、申请审批程序
城乡低保及民政各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受理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审批。申请审批程序分为: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结果公示-->市民政局备案-->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