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6-0048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01 19:23 |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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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处理 决定 呈批表 |
| 来 源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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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四川省津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一案 |
案件来源 |
☑违法举报 □转办督办 □部门移送 □巡查发现 □卫片执法 □媒体反映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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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
2026年01月03日 |
立案编号 |
阿自然资立字〔2026〕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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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姓 名 (名 称) |
罗心 |
联系电话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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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地 址)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马河嘴村7组33号 |
邮 编 |
8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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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及案件定性 |
当事人四川省津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在阿合奇县马场管委会承建华能风电站项目时,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0.08亩(54平方米)耕地,未取得用地手续,堆放风电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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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建议 |
建议: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限期搬走堆放的设备及彩钢房,土地恢复原状; 3.违法占用的耕地54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20元的罚款,即54平方米*220元=11880元(壹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 承办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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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工作 机构负责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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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负责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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