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072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17:38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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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发改字〔2025〕86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克州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2025年防渗水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哈政字〔20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意实施克州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2025年防渗水渠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505-653023-20-01-623082)。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阿合奇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3公里防渗水渠及渠系建筑物,维修部分损坏的水闸、水头等。
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
五、项目单位(法人)为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六、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七、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
八、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
九、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十、请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一、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先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后有项目谋划实施的原则按照”以及“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类别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218人(其中脱贫人口186人,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32人),劳务报酬计划发放总额310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8.75%,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薪薪通”平台统一发放。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招投标委托施工企业+村委会+乡镇政府+当地群众”模式实施。按照“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综合赈济模式,要切实发挥本项目赈济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十二、请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三、在后续阶段,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