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116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13:36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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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发改字〔2025〕105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阿合奇县2025年燃煤锅炉拆除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阿建字〔2025〕65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上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阿合奇县2025年燃煤锅炉拆除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阿合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阿合奇县马场、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奇乡、苏木塔什乡、库兰萨日克乡、色帕巴依乡、阿合奇县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14台燃煤锅炉,总共60蒸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4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432万元,地方配套48万元;
六、项目建设年度:2025年9月-2026年8月。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项目实施工程中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