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5-01505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00:41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10:59 |
文 号 | 〔〕阿政任发〔2025〕2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高文杰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晶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
郑盟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
吐尔逊拜克·居买朗同志兼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邓浩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彭新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娟同志任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免去冷波同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孟宪飞同志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志虎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兰英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布依拉西·马克来克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马鹏飞同志县教学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吐尔逊·买买提吾麦尔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