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44-2018-00006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社会保障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18-12-06 19:42 |
发文单位 | 哈拉布拉克乡 | 发布机构 | 哈拉布拉克乡 |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为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农牧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我国从2013年起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牧民自筹120元,政府补助460元,(2017年农民缴费标准提高到了150元)。乡镇报销比例90-95%,县市报销比例80-85%,地州报销比例60-65%,自治区报销比例50-55%。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0年自治区开始在部分县实行新农保试点,2011年实现全覆盖,16—59周岁的参保农牧民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标准为100元至3000元,14个档次,参保农牧民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纳标准,参保人员满60岁时开始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其中:基本养老金70元,中央补贴50元,市财政补贴2元,克州财政补贴3元。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07年5月1日起,克州率先试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享受农村最近生活保障金。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855元,平均低保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70元,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家庭人均实际收入“补差发放”。
4.农村五保户补助。对农村人口中有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条件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并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2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43元。
5.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免费体检补助。针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提供免费体检。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人是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20元。免费体检标准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人每年体检一次,每人每年132元。
6.优抚对象及遗属生活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每人每月补助430元以上。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补助935元。
7.城乡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元。
8.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四老”人员即年满60周岁的农牧业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及未列入优抚范围、未享受各类生活补贴、农村户口的在乡退伍老军人。老党员每人每月350元,农村老干部每人每月430元以上,老模范每人每月390元以上,老军人每人每月430元以上。此外,“四老”人员安葬费一次性补助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