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召开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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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阿合奇县召开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阿合奇县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5年3月至2026年6月期间,阿合奇县人民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线索3件3人。公安机关审查后正式立案侦查2件2人,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2件2人,法院一审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1件1人公安机关正在审查。拘传被执行人2人次,司法拘留1人次。有力打击了心存侥幸、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了法治威慑,切实维护司法刚性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阿合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吐尔地古丽·肉孜克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强化刑事震慑、凝聚执法合力,着力破解“执行难”顽疾,推动生效法律文书从“纸面权益”变为“真金白银”。行动聚焦于有履行能力却通过隐匿财产、虚假交易、公然抗拒等方式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严重失信行为,旨在捍卫司法尊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守法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诚信体系。
下一步,阿合奇县人民法院将在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公检法机关协同打击体系,在巩固公诉模式主渠道地位的同时,积极引导和规范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形成公诉与自诉并重的追责格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凝聚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共识,从根源上筑牢诚信基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打击恶意拒执行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力度是否会减弱?
答:不会减弱。专项行动结束标志着工作从“集中攻坚”转入“常治长效”新阶段。我们已经建立了公检法常态化协作机制,打击拒执罪已成为一项长期、固定的重点工作,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拒执罪”?
答:一是转移、隐匿财产,如使用他人银行账户收款;二是擅自处置被查封财产,如将被法院查封的车辆、房屋私自卖掉;三是以虚假手段阻碍执行,如虚构长期租赁合同阻碍房产拍卖;四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限制消费令,拒不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或者进行高消费等。
申请执行人如何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构成拒执罪,并推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要关注两点:一是对方是否有能力履行;二是对方是否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在推动渠道上,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法院审查后认为涉嫌犯罪的,会移送公安机关。此外,在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等符合自诉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