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 来源 | 阿合奇零距离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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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传统及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阿合奇县扫黑办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财物;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传统黑恶犯罪及关联犯罪线索
1.农村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煽动群众闹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2.在工程建设、市场流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沙霸”“矿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3.涉嫌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卖淫,贩卖、运输毒品,非法制造、买卖、私藏枪支及危爆物品,以及黄赌毒相互交织、境内外勾连作案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4.校园欺凌、霸凌,在校内以及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操纵、胁迫、唆使、利用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及“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性侵、虐待、欺凌未成年人以及拐骗、强迫学生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5.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
6.其他有关黑恶势力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如实提供线索。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采取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线索涉及的时间、地点和被举报人的姓名、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相关详实信息。
(二)依法理性举报。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保密保护。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严惩。
(四)敦促主动投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及时退赃退赔、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包庇窝藏、通风报信、隐匿毁灭证据、帮助串供逃匿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全国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网址:www.12337.gov.cn.
2.阿合奇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908—5622003
来信来访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西14院办公楼一楼(阿合奇县扫黑办)
3.阿合奇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110;0908—5620019
刘警官:15292555567
朱警官:13779778971
来信来访地址:阿合奇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阿合奇县公安局扫黑办)
4.县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0908—5621335
县委网信办举报电话:0908—5620663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特此通告。
阿合奇县扫黑办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