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合奇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目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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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文件精神,2023年,自治区为阿合奇县各乡镇统一下放行政处罚权32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承接并委托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
在阿合奇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过程中,各乡镇根据中央明确的96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及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上级部门收回部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经梳理,收回行政处罚权28项、确认继续承接行政处罚权3项、不列入行政处罚权1项,并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
附件:1.
阿合奇县收回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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