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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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铁拳”行动为抓手,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阿合奇县××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简要案情:2025年9月9日,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执法人员与相关单位对阿合奇县××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024.8元;2.并处30000元罚款。
二、阿合奇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案
简要案情:2025年11月18日,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阿合奇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的“阿合奇县×××”外卖平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管理运营的外卖平台内入网的食品经营者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当事人存在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6.7元;2.并处5000元罚款。
三、阿合奇县××××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简要案情:2025年9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与相关单位对阿合奇县××××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2025年2月24日因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2025年9月9日再次检查时,当事人仍然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处6000元罚款。
四、阿合奇县×××××卫生院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案
简要案情:2025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阿合奇县×××××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使用的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一次性使用无菌加药器的注册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当事人存在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存在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五、阿合奇县×××特色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简要案情:2025年11月25日,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阿合奇县×××特色饭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在此,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注意查看商品的标识标签、包装是否完好、生产日期等信息,注意留存购物凭证。欢迎全县各族群众对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