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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11-07 18:32 阅读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阿合奇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阿合奇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00.06平方公里,涉及阿合奇镇、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奇乡、库兰萨日克乡、色帕巴依乡、苏木塔什乡。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1阿合奇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县域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数量(个)

备注

阿合奇县

阿合奇镇

2707.07

132

哈拉布拉克乡

2226.09

44

哈拉奇乡

142.3

18

库兰萨日克乡

1907.31

45

色帕巴依乡

1261.38

105

苏木塔什乡

1761.85

96

合计

10006.00

440

  附表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矢量数据属性表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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