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4类电子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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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网上办、零见面”工作,我局综合业务系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模块,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等4类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登记证、小作坊登记证等4类许可证,全面推行电子证书,原则上不再使用专用证件纸发放纸质许可证。
二、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查看许可审批情况并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前往佳朗奇政务服务大厅市监局窗口领取。申请人可在其生产经营场所通过电子屏展示电子证书,或打印后张贴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不得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电子证书。
三、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已取得上述4类许可证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对新办、变更、延期、补办等事项申报的,一般不再颁发纸质证照,改为颁发电子证书。
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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