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1集体1个人入选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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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对近年来为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在各地(州、市)、各牵头单位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自下而上推荐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0个、模范个人198名作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日起,至9月8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时间为准)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者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991-2666184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70号自治区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处
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拟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模范集体(100个)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个)
53.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塔库提村村民委员会
54.阿克陶县布伦口乡人民政府
55.阿克陶县巴仁乡萨依巴格村小学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队
56.阿合奇县华能·托河小学
模范个人(198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6人)
114.吐尔都巴依·依力亚孜,柯尔克孜族,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阿克翁库尔村护边员
115.古丽赛莱姆·麦麦提,女,柯尔克孜族,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江布拉克村牧民
116.阿亚提汗·别克吐,女,柯尔克孜族,乌恰县美鸥文化传媒工作室负责人
117.杨剑勇,女,克州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
118.焦改凤,女,克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119.汗·吾买尔,女,维吾尔族,阿图什市松他克镇肖鲁克村农民
责任编辑:拜合提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