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大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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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相关政策是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重要举措,让所有孩子无需顾虑经济情况,都能走进象牙塔。高校开学在即,关于高校的助学政策,你都了解吗?
一、入校前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政府主导,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正常毕业后开始偿还利息和本金。
(二)克州“帕米尔”助学资助项目
资助克州籍在读疆内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中、高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资金,积极争取援疆助学金、整合“雨露计划”、“滋蕙计划”、总工会“金秋助学”、团委“中国茅台·国之栋梁”、妇联“春蕾计划”、残联“爱心天使”等各类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资助标准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克州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2万元;克州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克州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克州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0.8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克州籍疆外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和英烈子女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2万元,本人或父母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单亲家庭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8万元,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6万元。克州籍疆内家庭困难在读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和英烈子女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万元,本人或父母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或患有重大疾病、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6万元,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0.3万元。
4.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克州籍疆内、疆外家庭困难在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者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每生每年资助0.3万元。
二、入校后资助项目及标准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勤工助学。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责任编辑:李鑫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