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1001-2021-00006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 统计局 2020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00:00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19:27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统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自治区、自治州、阿合奇县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此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08-56216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阿合奇县统计局按照自治区、自治州、阿合奇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20年,阿合奇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2条,其中:文件及批复类信息0条,经济数据类信息4条,项目工程类信息0条,其他公告通知类信息24条。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局按照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指定专门的领导和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突出工作重点,拓宽公开内容。一是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抓公开。按照公开要求,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三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凡是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事务原则上都要求进行公开。四是公开形式多样。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形式。通过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公示栏以及政务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开。
3.规范工作流程,深化公开形式。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讲求实效,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公开形式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通过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指导目录和网上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阿合奇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阿合奇县统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阿合奇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阿合奇县统计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阿合奇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阿合奇县统计局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阿合奇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 强化信息公开审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务实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包括领导成员、文件、执行法规条例、统计公报、月度经济数据、经济运行、行政执法、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内容。切实履行建、管责任,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提升经济服务能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信息公开工作,强调做好监督保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有力。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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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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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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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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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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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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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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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个 |
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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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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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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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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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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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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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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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纪“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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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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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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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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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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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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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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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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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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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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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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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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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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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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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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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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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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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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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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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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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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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果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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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果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果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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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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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更新不够及时,没有将最新、最关注的热点内容第一时间公布出去。
2.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特别是对于应公开的内容,还没有做到格式完全统一。
(二)改进情况
1.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开程序和格式,保证公开内容完全、格式统一。
3.做到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布,逐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改进建议和意见。
阿合奇县统计局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