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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4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07-04 18:16
名        称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来        源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经办人

承诺时限

实施主体

事项类型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收费

标准

中介服务

承 办

联系电话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三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运营车辆承诺书;3.线路运营方案;4.企业管理制度;5.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6.其他。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如需实地踏勘,进行踏勘,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4.提交行政许可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5.领取结果,办结

受理:古丽努尔·买买达力、玉苏巴洪·阿布都拉

0908-5621006

10个工作日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夏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6:3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阿合奇县友谊路102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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