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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4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07-04 18:20
名        称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来        源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经办人

承诺时限

实施单位

事项类型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收费标准

中介服务

承 办

联系电话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3.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人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文本;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8.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如需实地踏勘,进行踏勘,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4.提交行政许可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5.领取结果,办结

受理:古丽努尔·买买达力、玉苏巴洪·阿布都拉

0908-5621006

10个工作日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夏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6:3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阿合奇县友谊路102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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