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租房申请”的问题
来源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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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反映“廉租房申请”的有关问题。对此,@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回应如下:
【网民留言】
本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田园小区开了一家馒头店,目前借住在亲戚家,通过了解政策,希望申请租赁公租房,以解决本人住宿问题,本人前往和平路社区申请,和平路社区以我店在健康路社区为由让我去健康路社区申请,随后我前往健康路社区申请,健康路社区以我是和平路社区范围健康证为由,让我去和平路社区申请,目前处于两不管状态,希望政府帮助我解决本人住所问题,感谢政府能够帮助我。
【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廉租房申请”问题收悉,现由阿合奇县阿合奇镇为您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县房管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均可申请租赁公租房,由于目前县城内公租房已出租完,无空房,只有佳郎奇辖区还有空房出租,您不愿租住佳郎奇公租房,经过解释,您自愿放弃申请公租房。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18809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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