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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K45896635/2022-0088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2-05-08 11:32
名        称 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来        源 阿合奇县卫健委


受理事项

权限内护士在其注册有效期内执业地点的变更注册

受理机构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负责人

姓名:吐孙·依布拉依    联系电话:09085621523

承办人

姓名:买买提      联系电话:09085621612

办事依据

1.《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依据种类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需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目录

一、通过国家线护士自治区外至自治区内的变更(含护士军转地变更)及自治区内的变更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个人端提交变更申请后由医疗机构端

打印,一式2份)(空白表见附件2)。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单位集体申报办理三人(含三人)以上护士执业注册变更的,应提供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一览表(附件5);

二、通过新疆线护士自治区外至自治区内的变更及自治区内的变更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附件2);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5.单位集体申报办理三人(含三人)以上护士执业注册变更的,应提供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一览表(附件5);

三、护士自治区内至自治区外的变更

         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自治区内至自治区外变更的执业护士在自治区内执业医疗机构和自治区外拟执业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变更事宜后可直接在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

办事条件

1.自治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变更至(乌鲁木齐辖区内的)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工作的护士;或在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间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士。

2.自治区外变更至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工作的护士。

3.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为在本辖区执业的护士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部队、武警所属医疗机构持通过国家分数线《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需变更至阿合奇县范围内地方所属医疗机构内执业。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官网

http://www.xjygzx.com/)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材料; 或登录新疆

政务服务网(zwfw.xinjiang.gov.cn)在卫生健康栏目相应办事指南中查看

下载;

2.向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提出变更申请;经过初审

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但不齐全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3.已经受理的资料由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审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出具审核意见上报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予办理变更,应书面告知不予办理变更的原因;

4.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领取变更后

《护士执业证书》。

办事时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自定期限护士军转地变更注册。

办事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办理业务(法定工作日)

审核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是否需要到其他机关办理相关许可事宜

□ 相关机关的名称:

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其他费用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收取。

结果告知

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办事纪律

1.明确受理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办事程序公开,

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2.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问题,积

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3.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4.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办理程序。

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1.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负责人

2.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监督。

外部监督:1.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监督;2.人民法院监督: 3.社会监督;4.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同志监督。

申诉方式

1.向阿合奇县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电话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908-5621523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908-5621612

申报示范文本:

附件下载: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一)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一览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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