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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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纠错《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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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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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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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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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吐孙·依布拉依 联系电话:0908-56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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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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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买买提 联系电话:0908-562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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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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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条例》;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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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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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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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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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纠错需提交的材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纠错《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近6个月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1张;
5.全区经审核(非考试)换发《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如身份证发生变更,需提供盖有户口专业章的公民身份证变更说明;如姓名发生变更,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含本人姓名及曾用名页复印件(核户口本原件留复印件);
6.单位集体申报办理三人(含三人)以上纠错《护士执业证书》的,应提供纠错《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一览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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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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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经审核(非考试)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内信息出现错误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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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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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可登录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打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链接,下载相关资料;
2.向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纠错申请,经过初审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齐全,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3.已经受理的资料由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审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出具审核意见上报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纠错,应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纠错的原因;
4.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领取纠错后《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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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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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自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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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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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办理业务(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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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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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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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到其他机关办理相关许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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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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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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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其他费用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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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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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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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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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受理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办事程
序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2.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
问题,积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3.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4.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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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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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1.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负责人;
2.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监督。
外部监督:1.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监督;2.人民法院监督: 3.社会监督;4.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同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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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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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或阿合奇县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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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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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908-5621523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908-562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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