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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202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AHQ014-2021-0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3-29 23:29
名        称 阿合奇县202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文        号 〔〕阿免办发〔2021〕1号 主  题  词 阿合奇县 2021 补充 免疫 活动实施方案
来        源 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有效防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巩固无脊灰状态,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

进一步消除我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二)指标

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服苗率均≥95%

二、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

县5乡、1镇、2场、3社区

(二)对象

1.范围内201711日至20201231日出生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

2.既往含Ⅰ型Ⅱ型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或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tOPV、IPV)免疫史不足两剂次的,本次补充免疫补足两剂次IPV;

3.既往含tOPV、IPV免疫史两剂次及以上的,两轮补充免疫均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bOPV“滴剂”“糖丸”)。

(三)时间

第一轮:2021322-27日集中接种;28-29日查漏补种。

第二轮:2021419-24日集中接种;25-26日查漏补种。

三、工作任务

)合理确定接种单位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固定接种点为我县现有的27家常规免疫接种单位,并设立2个临时接种点,分别为和平路社区、友谊路社区临时接种点,合理安排各接种点人员(见附件一)。各接种点需设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含接种方法、对象、时间及注意事项),配备足够的冷藏设备、疫苗等。

(二)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

统一使用《自治区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儿童摸底登记与服苗记录(通用)》开展摸底工作,登记接种情况,备注暂不能接种儿童信息。摸底汇总数据与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数据、2020年补充免疫目标儿童实种人数进行比对,确保覆盖率。

为确保无禁忌症儿童应种尽种,精准开展接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摸底工作,各乡、镇、场利用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各级参与摸底工作人员,首先通过村(社区)掌握目标对象,同时开展挨家挨户摸底工作,查看接种证所有疫苗免疫史,将脊灰疫苗以往免疫史(接种日期)记录在《自治区脊灰疫苗补充(查漏)免疫儿童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通用)》表。

对摸底工作中发现居住3个月以上6岁以下无预防接种证、漏卡、漏种儿童,现场补发预防接种证,单独记录造册、建卡,在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补种常规免疫漏种疫苗。

补充免疫完成后与调查摸底数据进行核对比较,做好外乡、外村接种对象信息交换,及时补种漏种儿童,确保本次补充免疫活动的覆盖率。

尚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目标儿童,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可视为常规免疫接种剂次。补充免疫数据在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专项报表、常规免疫报表同时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将接种信息登记在卡、册和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按疫苗批号录入,暂不扫码录入电子监管码。已完成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程序的目标儿童,可视为补充免疫,一个月内将接种信息录入到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标记为“强化”。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中,不同疫苗同时接种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时间间隔不做限制。

(三)扫码录入接种信息,准确选择接种属性

本次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接种信息均需扫码录入到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同时在接种证上打印接种信息。已完成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程序的目标儿童,可视为“补充免疫”,接种属性选择为“群体”,接种数据在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相关报表中登记。

)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2021319日前,乡镇要完成人员培训,内容如下: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所环境消毒、合理布局、手卫生、体温测试、人员之间保持1.5米间隔、废弃口罩处理等相关内容;

2.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受种者及监护人健康筛查和防护;

3.目标儿童使用疫苗种类,工作职责、程序、规范、宣传要点、技术要求、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知情告知书等内容;

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规范预防接种程序

1.接种前准备

(1)通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乡村干部、街道(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服务中心干部、托幼机构及学校老师,做好受种者通知、督促接种等工作。

(2)合理安排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加此次活动。根据接种单位面积和工作人员数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错时预约,合理安排受种者接种,避免人员聚集。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规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4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减少陪同人员数量,做好受种者和陪同人员的健康筛查工作。

5)严格落实手卫生和测温。接种单位要配备相应的手消毒剂或洗手液及测温装置,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所有进入接种单位的受种者(戴口罩或做好婴幼儿个人防护)及其陪同人员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测量体温。

(6)保持接种单位环境清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加强接种场所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可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接种单位内空气流通,接种日上、下午工作完成后使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小时;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桌椅、门把手、冰箱把手、接种操作台、电脑键盘、扫描枪、鼠标等人体常接触区域和物体进行消毒,电脑键盘、鼠标、扫描枪等可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垃圾置于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至湿润后封口,扎紧塑料袋口,统一收集处理。

(7)合理布局接种门诊。落实独立区域和专门通道,接种门诊进出通道应与存在潜在感染危险的部门或区域分开。设置导医服务,设置醒目导引标识。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避免与接种单位其他临床医护人员、病人、就医者接触。

2.接种时操作

1)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手套等。

2)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通过接种证上的脊灰疫苗免疫史或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免疫史来判断本次补种的脊灰疫苗种类,补种疫苗种类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3)接种前医务人员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做好手卫生。

3.接种后处理。

1)工作人员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2)与受种者监护人预约第二轮补充免疫接种时间,进行30分钟留观,留观人员之间保持1.5米间隔,避免人群聚集。

)加强冷链,保证质量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统一使用bOPV滴剂/糖丸和IPV疾控中心严格按照疫苗管理要求运输、储存、现场存放、接种,做好温度记录。按计划分发与使用疫苗,逐级配送分发,做好电力保障,防止因停电发生失效,避免浪费。补充免疫剩余疫苗继续适用于常规免疫。

)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县卫健委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小组(见附件),针对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造成的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如:发热或局部红肿,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调查及鉴别诊断工作并上报。

做好资料汇总报送工作

1.落实日报告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社区、临时接种点在补充免疫活动期间,于每日下午1900前,向疾控中心上报前一日工作进展及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情况。

2.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2021320日、4161200前,向疾控中心上报辖区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工作人员配备等情况汇总表,县疾控中心负责汇总全县补充免疫所有数据于4月10日、5月10日前报送州疾控中心。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9﹞16号)》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工作部署,各乡(镇)场,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从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要高度重视此次补充免疫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要周密安排,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社会动员,摸清目标儿童底数,确保“目标人群找得到、适宜疫苗种得上、责任区域管起来”。在确保疫苗运输、存储、管理绝对安全的基础上,规范预防接种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落实责任。

各乡(镇)场,社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免疫规划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行业特点,密切协作,做到无缝衔接,责任到位。

县卫健委在县人民政府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疾控中心负责技术帮扶工作,依据这次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工作总结及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通知各托幼机构在册适龄儿童监护人带儿童到就近接种点进行补充免疫补种活动。

财政部门落实辖区内补充免疫活动相关培训、宣传、冷链运转、接种补助等相关工作经费。

药监部门负责监管辖区内的疫苗流动、储存及质量管理。

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宣传和文体广电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等宣传媒体,滚动、反复刊登播放以防控脊灰为重点的免疫规划基础知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乡(镇)场、社区、村要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接种工作的人员培训、环境消毒、受种者及监护人健康筛查等工作,疾控中心完成疫苗运输、储存和各类表格的印制、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民营医疗机构,要按照县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参与补充免疫活动。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各卫生院、社区要在补充免疫活动启动前一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接种地址、联系方式、免疫对象、免疫程序、受种者及监护人防护、注意事项等信息宣传,并以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集工作影像资料,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不良舆情事件,正确引导舆论。

(四)加强技术帮扶,提升接种质量。

县卫健委、疾控中心组织技术帮扶(见附件三),采取现场实地查看、随访目标儿童家长、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明察暗访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技术帮扶。

联系人:阿依古丽·艾米力努尔巴哈提·艾尔肯

话:0908-56213170908-5621314

附件1:阿合奇县2020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技术指导帮扶组人员安排

附件2:阿合奇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小组人员安排

阿合奇县卫健委办公室      

2021318日      

附件1

阿合奇县202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技术指导帮扶组人员安排

为顺利开展我先2021年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防止脊髓灰质野病毒疫情的输入和蔓延,继续保持全县无脊灰状态,有效保护全县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定于2021年3月和4月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为确保全县脊灰补充免疫活动顺利完成,现成立阿合奇县2021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帮扶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县级巡回指导组

组长:党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唐晔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张毅 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冷波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二、县级技术指导帮扶组

第一组:

长:恰谢努尔·吐尔德尼亚孜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努尔巴哈提·艾尔肯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员

负责范围:苏木塔什乡、哈拉奇乡、哈拉布拉克乡、马场;

第二组:

组长:姜君峰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巧丽盼·吐尔达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范围:县城、阿合奇镇、色帕巴依乡、库兰萨日克乡、良种场。

三、乡级驻点指导组

哈拉布拉克乡、马场:杜海林(哈拉布克乡卫生院)、阿如克˙哈奇汗阿尼(哈拉布克乡卫生院)

哈拉奇乡:库瓦提别克·马克列克(哈拉奇乡人民政府)、英克拉甫·恰西那力(哈拉奇乡卫生院)

苏木塔什乡:杜力坤·斯迪克(苏木塔什乡卫生院)、苏来曼·朱努斯(苏木塔什乡卫生院)

库兰萨日克乡:沙坎·吐尔汗巴依(疾控中心)、努尔古再尼·艾尔肯(库兰萨日克乡卫生院)

色帕巴依乡:卡地尔江·赛皮(色帕巴依乡人民政府)、买买提依沙·哈孜(色帕巴依乡卫生院)

县城、阿合奇镇、良种场:米尔古丽˙艾合贝尔(县卫健委)、伊力哈尔别克·朱努斯(阿合奇镇卫生院)、吐马尔汗·马克来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附件2

阿合奇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小组人员安排

为规范、有效的开展我县补充免疫活动期间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68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卫生部60号令)的有关要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成立阿合奇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小组,处置小组成员由临床、流行病学、各卫生院院长等专业人员组成,及时开展调查及鉴别诊断工作并上报。处置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唐晔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

张毅 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冷波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姜君峰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王  鹏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员:木尔扎比比·沙衣拉洪县卫健委疾控科干部负责人

张伟江 县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王伟萍 县人民医院内科主任

张贵立 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张维红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王吉虎 县卫健委疾控科干部

伊力哈尔别克·朱努斯 阿合奇镇卫生院院长

努尔古再丽·艾尔肯 库兰萨日克乡卫生院院长

买买提依沙·哈孜 色帕巴依乡卫生院院长

苏来曼·朱努斯 苏木塔什乡卫生院院长

英克拉甫·恰西那力 哈拉奇乡卫生院院长

阿如克·哈奇汗阿尼 哈拉布克乡卫生院院长

吐马尔汗·马克来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阿依古丽·艾米力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员

努尔巴哈提·艾尔肯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疾控公卫科负责人木尔扎比比·沙衣拉洪同志兼任。王吉虎负责具体事务和资料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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