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4-2019-00000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开展 管理 卫生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9-02-18 00:00 |
文 号 | 阿卫函〔2019〕8号 | 发布日期 | 2019-02-19 17:19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卫健委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卫健委 |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自治州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案》(克卫计发[2018]32号)文件及《阿合奇县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孕产妇管理工作及项目工作,强化工作责任,由阿合奇县妇幼保健站抽调人员对全县乡镇分组包乡,及时、准确掌握孕产妇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具体事宜如下:
一、责任分工
1.哈拉布拉克乡(国营马场):阿衣古丽·买买吐地,阿曼古丽·阿不都尔曼,
2.哈拉奇乡:对先·库尔曼;
3.苏木塔什乡:沙提娜·巴坎;
4.阿合奇镇(良种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吐尔地古丽·沙力哈卡;
5.色帕巴依乡:木尔扎比比·沙衣拉洪;买合木提·库群;
6.库兰萨日克乡:库尔曼比比·阿先。
二、工作职责
1.包乡(镇)人员要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掌握孕产妇基本情况。要掌握本乡(镇)总人口数、孕产妇数、15至64岁女性人数、7岁以下儿童数、育龄妇女数、妇幼项目等相关数据。
2.掌握本乡(镇)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主要死亡原因,指导开展死亡调查,按时上报死亡调查分析报告。包乡人员同时要加大妇幼母婴安全和5岁以下儿童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进行面对面的宣传。
3.指导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乡级人员作好孕产妇建卡、登记、产前检查、高危孕妇的初筛及产后访视;重点作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登记和专案管理,负责危重疑难高危孕产妇的转送。
4.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工作,指导乡级人员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高危儿的初筛;主要做好小儿生长发育监测,重点做好高危儿的筛查、登记及专案管理,负责危重、疑难病儿童的转送。
5.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托幼机构健康检查工作。
6.监督、指导乡级人员做好常规报表数据的收集,并及时整理、分析、按时上报。
7.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的实施。
8.每周收集包乡人员数据,按时上报妇女管理人员:吐尔地古丽·沙力哈卡;儿童管理人员:阿衣古丽·买买吐地;项目管理人员:各项目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及时汇报沟通妇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包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规范、有序、从严扎实做好指导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所包乡镇孕产妇、儿童及妇幼项目相关数据。
3.包乡人员每周下乡,开展孕产妇、儿童及妇幼项目相关数据的摸查,协调解决乡镇卫生院妇幼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于每周五上报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情况。
4.县妇幼保健站协调有关部门每月底召开一次协调会,协调各乡镇妇幼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5. 包乡人员每周到乡镇开展工作,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增加基层负担,包乡人员所发生交通费和工作餐费由县妇幼保健站按照财务规定实报实销。
6.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县卫生局将对分组包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与干部年底考核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19年2月1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