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4-2018-00005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印发 阿合奇县 2018 农村 妇女 检查 项目实施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8-11-12 00:00 |
文 号 | 阿卫发〔2018〕110号 | 发布日期 | 2018-11-13 18:18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卫生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卫生局 |
关于印发阿合奇县2018年农村妇女乳腺癌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为促进我县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顺利实施,使我县更多农村妇女享有免费“乳腺癌”检查服务,结合项目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18年完成300名35-64岁农村妇女 “乳腺癌”检查。
(二)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探索适合基层的“乳腺癌”检查服务模式和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35-64岁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覆盖全县乡(镇)场。
三、项目内容
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乳腺彩色B超检查。
2.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病理学检查。
四、项目组织与分工
1.县卫生局做好项目检查单位组织安排及实施,确定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检查技术督导、评估。
2.县妇幼保健站是县级“乳腺癌”检查机构,承担“乳腺癌”初检异常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及转诊工作;“乳腺癌”检查相关健康教育和咨询;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乳腺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3.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时间节点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初检工作,填写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配合县妇幼保健站做好相关工作。
五、项目具体实施
(一)检查工作流程
1、宣传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对妇女“乳腺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乳腺癌”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覆盖率和参与率。做好本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登记工作,填写“乳腺癌检查登记表”,并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按照安排时间组织检查对象到规定的地点进行检查。
2、开展检查
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检工作:(1)对来检查的妇女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登记,签署“农村妇女“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2)对妇女进行乳腺触诊、乳腺彩色B超检查,填写“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3)初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受检对象,对异常者的个案登记表进行归类整理,对初诊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登记,并负责将检查结果及时告之妇女本人,建议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的检查。
(二)人员培训
为保证“乳腺癌”检查工作顺利进行,逐级组织开展宣教、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
1、宣教人员培训内容:乳腺癌相关知识、乳腺癌检查项目的意义、程序、方法。
2、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3、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
初诊的手法及技巧。
(三)信息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每月30日前将乳腺癌检查相关数据报县妇幼保健站,县妇幼保健站将数据汇总后报上级项目办公室。
六、项目监督评估
县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目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七、经费管理
项目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试剂购买、仪器设备购置、检查经费、社会动员、信息管理、质量控制、督导检查、培训等相关补助、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
附件:1.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2.自治区农村妇女“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3.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4.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5.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
6.乳腺癌检查反馈卡
7.宫颈癌检查项目任务数分解
注:此方案参考《2016年自治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如有变动,按新方案执行。
2018年11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