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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困难大学生资助流程

索  引  号 K45896635/2021-005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1-12-05 16:35
名        称 阿合奇县困难大学生资助流程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阿合奇县 困难 大学生 资助
来        源 阿合奇零距离

1)政策宣讲。各乡(镇)场加大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保证每名新入学学生了解资助条件及标准,按时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报名。

2)新生报名。本人携带资助申请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等复印件(以下简称报名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请报名。

3)新生登记。申请资助学生信息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根据教科局提供的统一模板登记汇总,汇总名单由村委会、社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研究通过后,对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发放《阿合奇县困难大学生申请资助审批表》,经新生本人如实填写后,由村委会、社区向申请资助学生出具家庭困难证明,签字盖章后报乡(镇)场初审。

4)乡(镇)场审核。各乡(镇)、场根据村委会、社区提供的申请资助学生初审汇总名单,由乡(镇)、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研究确定的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名单需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场在村委会、社区提交《阿合奇县困难大学生申请资助审批表》和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上(签字盖章),同资助名单(签字盖章)上报教科局。

5)县直各部门审核。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乡(镇)、场上报的符合资助条件大学生名单,发函至相关部门再审,审核单位要严格对申请资助学生身份进行审核把关。困难家庭子女由各乡(镇)、场审核;孤儿和低保户家庭子女由民政局审核;脱贫户子女由乡村振兴局审核;烈士、伤残军人子女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零就业家庭子女由人社局审核;残疾学生由残联审核;公安局审核学生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6)召开会议确定资助名单。教科局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申请资助学生审核名单进行汇总后,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资助人数及资助金额。同时组织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和发放事宜。资助名单需在各乡(镇)、场和社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教科局按财务管理流程提款,资助金以银行转账形式进行发放。

15.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针对阿合奇县户籍大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可申贷最高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可申贷16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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